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局长:大藤峡建成将长效解决澳门供水问题******
中新网南宁1月14日电 (杨陈 陈沿佑 陈冠言)“这两年咸潮对澳门还是有影响的,但是因为有大藤峡水利枢纽的调节作用,所以澳门能够在冬春枯水期平安度过。”广西政协委员、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14日表示。
1月11日至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黄穗文会期接受了中新网记者采访。
在澳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中,保障供水安全是其中重要一环。从早期自给自足到内地挑水,到1959年开始珠海建设向澳门输送原水的设施,再到澳门回归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从整个流域层面统筹规划珠澳供水保障措施,对澳供水形成了稳定的合作机制。在这过程中,与澳门一水相依的广西发挥着重要作用。
黄穗文长期从事澳门海上安全和水资源管理工作,2004年至2006年间,澳门持续出现的咸潮灾害让其记忆犹新。“当时我们自来水咸度达到了500多毫克/升,国标是250毫克/升以下,社会面上市民都在抢购矿泉水。”
澳门地形多低矮丘陵,无河流湖泊,可蓄地表水条件差,不具备建大中型水库的条件,淡水资源奇缺。从地理位置上看,澳门又位于西江入海口,地处咸淡水交汇的区域,咸潮沿磨刀门水道上溯淹没取水口,成为枯水期影响澳门供水的最大威胁。
黄穗文回忆说,当时已有短、中期的淡水供澳措施。“短效措施是调水压咸;中效措施是建造竹银水库,建好后可起到调节作用,帮助珠海和澳门度过两三个月的枯水期。但要彻底解决供水问题,广西的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关键。”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珠江流域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也是两广合作、桂澳合作的重大工程。工程坝址位于珠江流域黔江河段大藤峡峡谷出口(即广西桂平市南木镇弩滩村),距离桂平黔江大桥约6.6公里。建成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水资源分配不均、上游洪水暴发、突发性水污染问题都可通过该枢纽及时应对。
黄穗文是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的推动者和见证者,曾多次带队到广西实地考察,并作为澳门特区政府代表与珠江水利委员会签署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援助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合作协议书》。
“2009年澳门特区政府拨款8亿元人民币,用于广西大藤峡库区移民安置、水土保持和环境治理。作为受益方,我们希望对整个流域的生态保护方面出一份力。”黄穗文说。
经过多年建设,截至目前,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已有5台机组投产发电,剩余3台机组正按计划有序安装,计划2023年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
黄穗文表示,大藤峡建成后蓄水量已经足够保障澳门用水安全。“原来从内地调淡水到澳门需要一个多星期,如今大藤峡开闸放水后只需3天,澳门市民就能用上来自西江的淡水。”
谈及未来,黄穗文认为,澳门与广西在水运方面有很多合作的机会。“有业界人士提出想通过西江内河航道,将货品拉到澳门来,我们将积极配合,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推动澳桂水上运输方面的合作。”(完)
水利部: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严格查处和打击违法行为******
光明网讯(记者袁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蒲朝勇(徐想 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水土流失与人的行为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如何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对此,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蒲朝勇介绍,水土保持状况是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综合性指标。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任务,归根到底是防止水土流失,而水土流失的形成和加剧与人的行为与活动密切相关,人类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会造成或者加剧水土流失。所以,不解决人为水土流失“增”的问题,就没法实现“减”的目标,也就没法实现水土保持率提高的目标,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成为一句空话。
蒲朝勇指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是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他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部把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督促指导50万个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持续实施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通过“天上看、地面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人为水土流失应该说得到了有效遏制。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对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蒲朝勇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以高水平高效能的监管,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一是构建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完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明确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实施分类精准监管。
二是建立精准高效的监管机制。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对守信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对失信企业及高风险项目重点监管。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跟踪预警,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建立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与检查公益诉讼协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协同监管,压实企业水土保持责任。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利企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