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烧不退 反复咳嗽?儿童感染新冠病毒如何用药******
受访专家:梅洪梁 南京鼓楼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
当儿童感染新冠后,可能会出现发热、咳嗽、鼻塞等症状,发热可达39℃以上,浑身酸疼乏力,一般不超过3天。可以使用退热药进行退热治疗,其中推荐2~6月儿童服用对乙酰氨基酚,而对于6个月以上的孩子则可以从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中选一个服用。如果退热效果不好,请及时就医,不建议交替用药或使用复方退烧药。
当出现咳嗽时,可用蜂蜜缓解,6岁以上的孩子还可含硬糖缓解,但不建议自行服用止咳药。如果出现鼻塞,可用生理盐水清洗鼻腔,并且可用加湿器将室内湿度维持在50%到60%。
要注意的是,如果儿童反复发热超过3天,或感染一周后症状仍加重,出现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嗜睡、惊厥、拒食或喂养困难等表现,请及时就医。此外,发热并服用退热药后,儿童大量出汗会增加脱水的风险,因此要适当增加饮水量。如果出现轻度脱水,可选用口服补液盐。
策划/制作:张梦凡、蔡琳
玩梗营销勿碰法律边界******
玩梗营销勿碰法律边界
黄 骥 何俊强
春节假期前夕,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有咖啡店的商品包装上贴有“莲花清温咖啡”标签,执法人员责令该店停止使用该标签并对其立案调查。这是继此前某微商因销售“连花清温茶”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之后,又一起因玩梗营销引发的案件。
近来,针对涉疫药品的玩梗营销不时出现。“莲花清温咖啡”“连花清瘟精酿”“布洛芬凉茶”等玩梗商品,曾多次引发关注。总体上看,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及时制止了不当行为,妥善维护了市场秩序,也对涉疫玩梗营销敲响了警钟。
或许有人觉得,“玩梗”只图一乐,无伤大雅,“段子”不会成为“案子”。其实不然。上述玩梗营销,涉及疫情防控救治的常用、紧俏药品,主要情形是将药品名称用在食品、保健品的包装上。许多消费者是在应急情况下搜寻、选购这些药品的。当消费者看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记时,通常没有足够的耐心与时间去仔细考察、辨别具体情况,很容易认为这些“玩梗商品”包含特定药物成分,具有类似疗效功能。但实际上,大多数“玩梗商品”与上述药品没有任何关联。
许多玩梗营销在擅自使用知名药品名称的同时,还使用了与该药品高度近似的包装设计,甚至标上“同款配方”“防治新冠”之类的宣传用语,这进一步增加了迷惑性和欺骗性。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幽默,不如说是打擦边球,很可能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策,损失金钱且延误治疗。
此外,某些被玩梗的药品名称是医药企业的注册商标和知名品牌,玩梗营销容易侵犯医药企业的商标权益,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也有个别玩梗营销真的在食品中违规添加药品,这种行为违反医药产品监管方面的法律规范,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疫情防控救治关系到人民健康与社会安定。不论是“挂羊头卖狗肉”,还是真把药品当食材,对涉疫药品玩梗营销,都可能成为医药资源顺畅流通、合理配置、规范使用的掣肘因素,干扰防疫大局。玩梗营销还可能违反多方面法律规范,在消费者权益、竞争秩序、营商环境、公共健康等多个层面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创意不能任意,蹭热度也得适度。严格规制涉疫玩梗营销,确保其遵循法度,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也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必行之举。
要更加全面、长效地规制和防范相关违法行为,除了罚款、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常规执法手段外,还可以考虑运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信用惩戒、行业公约等多种法治举措,实现综合惩戒、联动治理。
不少玩梗商品是通过网络推广、销售的,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管理权责,引导其加强涉疫营销信息的监测审查,以及时、能动、高效的方式屏蔽移除违法产品及其宣传内容。
严惩违法的同时,也有必要为经营者提供更清晰的合规指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预警信息、出台指导意见等,帮助经营者明确良性创意与不当营销的分界线,不失为降低经营者合规成本,兼顾社会秩序与商业创新的可行之策。(经济日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